我校陈晓同志荣获“浙江省担当作为好干部”称号

来源:党委组织部 林珍珍发布时间: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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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激励引导全省广大干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奋力投身“两个先行”,经省委同意,决定对近年来我省各领域各条线工作中涌现出的担当作为先进典型予以表彰,授予100名同志“浙江省担当作为好干部”称号。

我校人才工作办公室主任兼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处副处长陈晓同志荣获“浙江省担当作为好干部”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