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2年度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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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管理办法》,为帮助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锻炼和提升科研能力,现就2022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开放基金的申请对象为全校教师、科研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需通过导师提出申请。

二、资助范围

1.重点资助中级职称及以下、研究经费相对紧缺等人员开展纵向科研项目与教学研究项目,横向项目一般不予资助。

2.两年内新引进青年教师和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前期探索工作。

3.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开展的研究和创新性实验项目。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申请表》并附相关项目材料。有关全校开放共享有偿使用仪器设备信息,可登录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查询(http://dypt.sbc.zjut.edu.cn:8002/login)。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组织审核和评审,根据申请项目的具体情况,做好推荐和名次的排序作。

3.申请人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申报材料报送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4.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四、相关规定

1.申请开放基金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2.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距正常结题期限至少1年以上。

3.每人每期限申报1个项目,且每个项目限资助1次。

4.已获开放基金资助且未结题者不得依托新项目再次申请。

5.不得依托本人所在实验室的大型仪器设备和其它实验室同类大型仪器设备申请开放基金。

6.高级职称、项目测试经费较多、参与校外单位立项项目等人员及学生论文,一般不予资助。

五、截止时间

请学院(部)、中心于2022年10月30日前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申请表(附件1)、资助名单排序表(附件2,单位盖章)各一份报送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同时将申请表和排序表电子版发送至13857187138@163.com邮箱。

联系人:雷老师,电话:88320434,办公地点:新机械楼A719室。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申请表.doc

附件2: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资助名单排序表.xls